| 1927年7月,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,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,规定“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,一律禁止束胸,……倘逾限仍有束胸,一经查确,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,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,则罚其家长。” 这些现在看起来已经升入大众、平平淡淡的认识,在那时好似一个重磅深水炸弹,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,报章称之曰“天乳运动”。 其实所谓的禁止束胸,其最初的动机是为了“强国保种”,使妇女成为优生优育高效“母亲”,不曾想这一看似无心插柳的举动,竟然引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民国“性解放”。 我们不妨回忆一下“束胸”(内衣)的发展史: 内衣在我国最早的文字记录出于《诗经》。商周时期,《秦风?无衣》中的“岂日无衣,与子同泽。”这个“泽”,其实就是内衣。 古人内衣的叫法很多,称谓的变迁表明了古代女性对胸部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,鉴于中国古代女性通常都是审美客体,所以事实上,表明了古代男性对胸部审美趣味的不断变化。女性的象征最凸显的部分非胸部莫属了,胸部也因此成为女性的认同核心及身体自我核心,当然也自然地成为被窥视被欲求的性感象征。 自魏晋南北朝以儒学独尊为内核的文化模式出现裂隙后,中国古代内衣文化开始了不为礼俗所拘的浪漫岁月。隋唐时期,凭借内衣的形制、赋色来袒露身体,更显唐代内衣服饰文化的开放气度及人文精神中精彩绝艳的异光;宋代的由于“程朱理学”的“存天理、去人欲”制约,使封建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,思想禁锢愈益深重,但并没有使内衣文化黯然失色,而是以“窄、瘦、长、奇”别具中原特色,为日后的“肚兜”文化奠定了根基;明朝内衣文化中“非绣衣大红不服”的“主腰”式内衣,更体现了当时社会风尚中“导奢导淫”的生活消费理念;清末民初,既有对传统内衣的继承,又有对西方内衣文化的接纳,修身塑形、寄寓精神的“肚兜”艺术提升了中华内衣的品格。 至民国16年,束胸解禁,替之以乳罩,真正达到了“与世界接轨”。 内衣是一个时代女性身份和地位的晴雨表。她们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胸部的形状和饰物,并非为了“悦己者容”,而是迎合一个时代的需要,其中的曲折与艰辛,也只能当事者才能去感受了。 当民国提出禁止束胸,女性在摆脱了身体束缚后,也唤醒了渴求自由与平等的心,不甘再以附属品的地位存在,于是开始了一场抗争。然而,她们的挣扎,在那个特定的时代,只能注定以悲剧收场。 本文后面起将登场的“美人鱼”杨秀琼、“奇女子”许广平、“第一女星”王汉伦、“第一艳星”杨耐梅、“歌坛第一花”周璇等人,都是其中悲剧性的代表。 让我们关注她们的故事,关注她们的命运悲欢。
民国泳坛第一花
一种大庭广众下的意淫,成全了一颗明星。 杨秀琼是广东东莞人,12岁即初试身手,一举夺得自由泳两项冠军。1933年,在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上囊括全运女子游泳全部金牌,“美人鱼”的雅号不胫而走。在场观看的蒋介石夫人宋美龄认她为干女儿。 |
民国"性解放" (此文已搬到新家)
类别:上下求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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